港澳台侨同胞福建宁德叙乡情话发展:共同讲好家乡故事******
中新网宁德1月30日电 (林榕生)“在我眼中的宁德,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群众生活得到了明显改善。”加纳福建商会常务副会长、加纳新世纪矿业服务公司董事长钱世浩30日在福建省宁德市对中新网记者说。
当天晚上,宁德市海外联谊会2023年新春恳亲座谈会举行,返乡过年和在宁的海外、港澳代表人士及海联会常务理事等40余人欢聚一堂,共叙乡情、共话发展。
钱世浩说,宁德正华丽转身为宜业、宜居、宜游的新兴高新技术、能源、港口城市,将发挥自身人脉资源,保持好、维系好、拓展好自己的海外“朋友圈”,多种形式讲好中国故事、推介宁德发展,为家乡的经济建设更上一层楼略尽绵薄之力。
地处福建东北部的宁德市,近年来发展形成锂电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不锈钢新材料、铜材料等四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主导产业集群,并成长为福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经济总量从全省第8位晋升至第5位,一举跨入中国百强城市行列。
“国内发展很好,商机也多。”2014年到安哥拉发展事业的安哥拉福建总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世界福建青年联合总会副监事长林子清称,这些年,宁德的变化非常大,高楼林立,营商环境变好,民众的幸福指数也有很大的提升。
看到家乡发展得越来越好,林子清在国内投资了市政工程,还和亲戚合伙从事养殖类的生意。她说,将通过自身对外宣传好宁德的优势,让更多的海外华侨华人回乡投资。
2012年,香港宁德市同乡总会常务副会长、香港宁德市蕉城联谊会会长李哲生回乡从事家具设计及生产。20年来,李哲生一路见证了宁德的发展变迁。他说,近年来宁德发展迅速,未来发展空间大、商机多,将努力推动宁德与香港在文化交流和经济领域的合作,也将通过自身的资源及优势,做好宁德的“传声筒”,对外讲好宁德故事,为家乡建设、发展做贡献。
宁德是福建的重点侨乡,宁德籍海外华侨华人达45.8万余人,遍布73个国家和地区。据官方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宁德的侨(港澳)资侨(港澳)属企业有150多家,主要从事新能源、医药生物、房地产、石化、电机、酒店等产业。
宁德市委统战部副部长、侨办主任、市海联会常务副会长陈良生表示,希望广大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海联会理事继续发扬爱国爱乡的优良传统,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参与家乡建设,共同为宁德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完)
【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